1. 组织制定学校有关教育教学评估的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。
2.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、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标准和教学规章制度的要求,对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及教学运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、监测评估,并及时反馈信息,督促有关部门对影响教学质量的问题进行整改。
3. 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员对学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活动进行检查、监督、调研、咨询、指导;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收集日常教学工作的信息,并整理、反馈,督促整改。
4. 组织开展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,实施教师的形成性评估工作。
5. 做好教育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,并形成分析报告,向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反馈相关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,作为教学决策的参考依据。
6. 开展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自我评估,做好与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、审核评估等相关的各项工作。
7. 开展学校专业、课程等自我评估,做好与省专业综合评估相关的各项工作。
8. 开展与上级主管部门、校外教育评估与认证机构及兄弟高校的交流与合作。
9. 负责“南昌师范学院教育教学评估中心”网页的建设与维护,编印《南昌师范学院教学评估信息简报》;做好本部门的档案工作,指导和督促各教学单位搞好教学评估档案建设。
10. 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,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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